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4-01-18 21:51 分类:美高梅娱乐场网站 来源:admi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能锂业”)拟投资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10点0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能锂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持有领能锂业51%的股权,共青城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亿德”)持有领能锂业29% 的股权,宜春丹辰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春丹辰锂”)持有领能锂业20% 的股权。公司与共青城亿德、宜春丹辰锂拟同比例增资领能锂业,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 5,100 万元, 共青城亿德以现金方式增资 2,900 万元,宜春丹辰锂以现金方式增资 2,000 万元,增资额共计 1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领能锂业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 1 亿元增加至 2 亿元,公司及共青城亿德、宜春丹辰锂所持领能锂业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11点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继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能锂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持有领能锂业51%的股权,共青城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亿德”)持有领能锂业29% 的股权,宜春丹辰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春丹辰锂”)持有领能锂业20% 的股权。公司与共青城亿德、宜春丹辰锂拟同比例增资领能锂业,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 5,100 万元, 共青城亿德以现金方式增资 2,900 万元,宜春丹辰锂以现金方式增资 2,000 万元,增资额共计 1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领能锂业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 1 亿元增加至 2 亿元,公司及共青城亿德、宜春丹辰锂所持领能锂业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一 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并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了更新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至 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代行财务总监)何凯先生,总裁李佳黎先生,董事会秘书周继伟先生,独立董事漆韦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12:00 前访问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并提出问题,或将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公司将在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一 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能锂业”)是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持有领能锂业51%的股权,共青城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亿德“)持有领能锂业29% 的股权,宜春丹辰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春丹辰锂”)持有领能锂业20% 的股权。公司与共青城亿德、宜春丹辰锂拟同比例增资领能锂业,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 5,100 万元, 共青城亿德以现金方式增资 2,900 万元,宜春丹辰锂以现金方式增资 2,000 万元,增资额共计 1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领能锂业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 1 亿元增加至 2 亿元,公司及共青城亿德、宜春丹辰锂所持领能锂业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领能锂业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1.8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9 股权结构:刘炎伟,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持股比例90.9091%;徐卫民,认缴出资额100万元,持股比例9.0909%,实际控制人为刘炎伟

  1.10 与本公司的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青城亿德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11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青城亿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8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9 股权结构:伍春莲,认缴出资额125万元,持股比例25%;高文,认缴出资额375万元,持股比例75%,实际控制人为高文

  2.10 与本公司的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宜春丹辰锂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11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宜春丹辰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碳酸锂生产、加工、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就本次增资事项,公司、共青城亿德、宜春丹辰锂三方将签署增资协议,拟签订的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同意,公司现有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共同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0万元,目标公司各股东分别持有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及对应的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各方同意,各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按照各自认缴的比例向目标公司足额支付增资款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升领能锂业的资本实力,补足发展短板,巩固主营业务并拓展创新业务,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创收创利能力,将对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发挥积极作用。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领能锂业的股权比例仍为51%,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领能锂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及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同时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公司向其增资,风险可控。节日节气作文人体穴位图路灯可可英语天谱安官公寓床鑫锐电气